宜昌城区高龄津贴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
具有宜昌城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补贴标准
(一)2012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二)2015年1月1日-至今。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三、补贴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从批准之月起委托银行发放。
四、补贴对象管理
(一)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补贴对象死亡或户口迁出宜昌城区的,其补贴从次月起停发。
(二)补贴对象跨年龄段时,须重新申报获批后方可享受高年龄段的补贴政策。
(三)区民政(老龄)工作部门每季度对补贴对象复核一次,并根据复核结果从次月起对补贴对象及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做到“应补尽补不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