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1、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2、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