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政策中的“当地”如何界定?
“当地”标准为——
● 新购住房所在地为中心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的,“当地”为中心城区;
● 新购住房所在地为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的,“当地”为新购住房所在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