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公寓申请材料清单
(一)《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表》);
(二)申请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基础人才额外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认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
申请类别:首次租赁/续租 编号: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籍贯 | 照 片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联系电话 |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编 |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联系电话 | ||||||||||
申请人领取补贴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
人才类别 | £A类人才 £B类人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 £C类人才 £其他人才 £D类人才 | ||||||||||
申请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 是否在沈缴纳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职工编号 | 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区县名称 | ||||||||
人才公寓 项目名称 | 租赁房间号 | ||||||||||
月均价格(元) | 租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申请人 签名 (盖章)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如涉嫌伪造,愿承担一切后果并退出人才公寓租赁。本人已通过人才公寓项目门店了解补贴申领条件,属符合申领人员,如个人欺瞒不符条件,愿承担一切后果。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 在单位意见 |
经办人: 主管领导签字: 所在单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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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运营机构或项目门店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审核部门:(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注: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不填写“申请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一项。
2.非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可忽略。
3.本表由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