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
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
汕头市政务数据管理局三楼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
88489801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位置指引】
汕头市政务数据管理局三楼西厅综合窗口
【拓展阅读】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1、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2、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的;
3、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的(“达到报废标准”的除外);
4、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的(出资额为零的企业监事、出资额为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除外);
5、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