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保定点医院选点有什么要求吗?
(一)参保人首次选点的第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一级(含未定级);上一年度已选点且未实行变更的,原定点医疗机构保留就医资格。
(二)参保人上一年度已选点的且不是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增选点时须首选一家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
提醒:如在办理医保业务时,还遇到相关问题的,可以直接对应联系您所在县区的医保经办机构,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并协助处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半-5点半,由于日常接听量大,如遇短时占线,可换个时段再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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