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什么时候实施的政策?
为落实女职工生育成本分担机制,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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