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确认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县、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县以下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和村(居)及时对已经享受对象进行审核,及时退出注销资格人员。
奖励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自2021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900元。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
申报材料
(基本资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村(居)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证明•一折通(农村奖扶、特扶对象)或建行、农商银行账户(一次性奖励对象)等原件及复印件。
(特定对象材料)
•子女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休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这个很重要!!
请符合条件对象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
海安街道:81801037
孙庄街道:69950829
隆政街道:69968875
胡集街道:81802071
西场办事处:88319366
洋蛮河办事处:88361812
立发办事处:88899029
角斜镇:88246726
李堡镇:88212233
大公镇:88380020
曲塘镇:88600026
雅周镇:88632050
南莫镇:88472112
白甸镇:88403239
墩头镇:88417099
农场:88382011
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 咨询电话:8890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