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夏季(5月-10月)上午8:30-13:30 下午14:00-17:30
冬季(11月-次年4月)上午8:30-13:30 下午13:30-17:00
注: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申请,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核对后符合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次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