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为其在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申请人为在城区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的毕业生,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三)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四)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