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燕计划”项目及经费分以下两类:
1、一次性补贴,额度为1万元
2、项目资助,额度为3-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补贴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
(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项目资助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
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
(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采取个人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个人登录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yzs.lygdj.gov.cn/ )根据类别填报,个人导出表格后经县人社部门核查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于6月26日前报县人社局专技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735室),联系电话:0518-8329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