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政策
调整时间:2023年8月10起
调整价格:
纳入苏州市明细管理目录的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上限从原来的50000元调整为挂网价格。
按照6月更新的材料目录进行统计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以除颤器、心脏血管支架、起搏器、心脏瓣膜、颅面骨修复系统、神经刺激器等材料为主,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涉及产品最高价格29.75万元,对于医疗前沿技术具备较好的支持作用政策调整后,提高了该类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上限有效降低使用此类价格极高产品,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调整比例:
调整先行自付比例,新政策下调部分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根据耗材产品价格以及产地的不同对应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
单价30000-50000元之间的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国产产品先行自付比例由30%下调至10%
单价50000元以上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20%
以苏州某公司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
政策调整后价值21万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可报金额从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了16.8万元大幅度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