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迁市人才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人才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或创办企业属于“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及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各类人才。
申请条件:
1.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的全职就业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
2.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手续)
具体标准为:
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50万元;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30万元;
3.正高职称人才8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4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提示:补贴分三年发放。
所需材料:
就业类: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创业类:身份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怎么发放:
1.宿迁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政策采取网上办理、随时申报。
2.宿迁市人才生活补贴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发放人才在宿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补贴前面向社会公示,创业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二、“人才购房券”
申请对象: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创新创业(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的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
3.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人才(含境外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的全职就业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
2.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手续)
具体标准为:
1.院士200万元/人;
2.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100万元/人;
3.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相当层级的高层次人才50万元/人;
4.正高职称人才30万元/人;副高职称人才15万元/人。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 高级技师10万元/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5万元/人。
申领材料:
就业类: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创业类:身份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怎么发放:
1.2021年1月1日之后来宿迁中心城区全职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可以申请新一轮人才“购房券”,采取网上办理,随时申报。
2.人才应在宿迁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保之日起1年内通过手机端关注“宿迁英才”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登陆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宿迁人才服务“云平台”专栏。进行在线申请,逾期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