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韶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地方特产2023-09-19 16:01:40佚名

2023韶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何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主要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消防救援人员和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

  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

  (一)申请分为窗口申请和网上申请。

  (1)窗口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或者就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公租房受理以申请家庭为基本条件。

  (2)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页面,进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公租房申请审核登记在线申办(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二)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

  4、市区保障房申请授权与承诺书

  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项说明

  (1)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可以单身家庭名义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社会救助予以应保尽保的除外),浈江区、武江区户籍孤儿可放宽至年满16周岁。

  五、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口发变化的处理:

  根据《韶关市区城镇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家庭收入、资金价值、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公房承租人为父或母一方,承租人去世,属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应按新申请程序办理。

本文标签: ,住房  ,家庭  ,韶关市  ,困难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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