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困难重度残疾人申请集中照护流程:
1、在申请时,需要申请集中照护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确认表,出具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原件。
2、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在村(居)民委员会驻地公示。
3、符合条件的,据实填写本级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核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照护服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