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平日正常工作工资x150%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平日正常工作工资x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平日正常工作工资x300%
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