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城市二类低保标准
二类标准:即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0元(每人每月850元)
执行二类标准的县(市、区)为:滦州、丰润、海港、芦台、汉沽、旅游岛
(二)2023年农村二类低保标准
二类标准(平均标准):每人每年8160元(每人每月680元)
执行二类标准的县(市、区)为:滦州、丰润、海港、芦台、汉沽、旅游岛
拓展材料:《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唐民字〔2023〕56号)制定过程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商议调整后标准、确定各级分担比例、测算追加资金数额,向市政府提交了《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唐民呈〔2023〕25号),经市领导审签批准,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唐民字〔202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