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以上慢病限额规定
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门诊慢特病中两种及其以上慢特病的,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月支付限额)按其中两种慢特病限额之和的80%确定。
基金支付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医用材料目录等规定的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必要检查、治疗和用药的费用。
药量要求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每月购药同一通用名药品不超过该病种一月用药量;长期外出需大量带药的,需经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任审核并在门诊病历中明确记载,一次带药量不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