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年龄规定
1、正常达龄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内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空满10年,高温、井下满9年,有毒有害满8年。
3、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15年。
4、退职: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