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入口: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保定(http://27.129.137.13:8086/)
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生育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或生育双方户籍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现居住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怀孕后可以通过“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者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业务。
一、适用对象
夫妻生育子女均可进行免费登记。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2、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3、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合法结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