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城镇地区公民三投靠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3-10-30 16:39:32未知

丹东城镇地区公民三投靠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丹东城镇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夫妻投靠: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3.其他亲属关系投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本文标签: ,户口  ,亲属关系  ,户口簿  ,人及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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