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一、申报材料
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二、办理程序
辽宁省户籍居民,所属部队驻地在辽宁的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地在辽宁的外省户籍国家工作人员
三、收费标准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元。
四、承诺周期
3 个工作日
五、适用人员
省内居民
六、办理地点
1、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振兴街193号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8:30-17:00,周日:8:30-17:00
2、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00
3、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22号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 9:00-11:00 13:00一15:00,周日: 9:00-11:00 13:00一15:00
4、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宽甸县宽甸镇青山沟路196号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