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保费标准版系统稳定运行,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持续优化系统配置,计划于11月17日19:00-11月19日9:00对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停机维护,届时社保费标准版手机端、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POS机以及银行端等各缴费渠道将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拓展阅读
十一月税务申报提醒
11月1日-11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农网还贷基金。
11月1日-11月30日
车辆购置税(自行申报)、车船税(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契税(按次申报)、耕地占用税(按次申报)、土地增值税(按次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次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