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养犬重点管理区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目前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规划,现将鄞州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公告如下:
(一)将东柳街道、白鹤街道、明楼街道、东郊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福明街道、钟公庙街道、下应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等12个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邱隘镇部分区域(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百丈东路-盛莫路-宁穿路-东环南路-通途路-河清路封闭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三)将新明街道、梅墟街道、聚贤街道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四)将东钱湖镇全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