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烟台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得重复享受。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注: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