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分为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两大类,收费标准由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两部分组成。
一、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
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0.25 元/月 ·平方米、0.45 元/ 月 ·平方米、0.70 元/月 ·平方米、1.00 元/月 ·平方米、1.25 元/月 ·平方米;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 20%,下浮不限。
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
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 0.50 元/月 ·平方米、0.80 元/ 月 ·平方米、1.00 元/月 ·平方米、1.30 元/月 ·平方米、1.80 元/月 ·平方米;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三、按照服务与收费相对应的原则,有电梯普通住宅,业主因所属物业无可能使用电梯的,按相应等级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