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才签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ia.gov.cn/)或者12367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