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23年人才配售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情况公示
根据《于都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字〔2017〕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号)《于都县2023年人才配售住房申请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人才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复审,赖靖等7名人才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反映。
图源:于都组工微讯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1日至2023年12月8日
电 话: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0797-6336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