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连续就读人员居住证申请资格、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连续就读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连续就读人员申领居住证时,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能够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一般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3、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4、申请人的大1寸彩照相片一张及相片回执单;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在到达我市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居住证办理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缴纳社保满半年和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标红部分为新增内容)
3、派出所受理后当日完成核对审批并申报;市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制证;县级公安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发放工作。
办理时间、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中心镇7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