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流程及时间

地方特产2023-09-18 21:23:08佚名

2023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流程及时间

  东莞市特殊人才认定流程是怎样?

  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认定或评定申请。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及申请人工作情况,在其《申请表》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意推荐的,将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单位当次所有申请的汇总表报受理部门。

  (三)受理部门审核。受理部门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书面审核通过的,受理部门通过实地考察方式作进一步审核。通过实地考察的,受理部门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梳理汇总申请情况,填写汇总表后连同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不通过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原件由受理部门核验后归还。

  (四)联合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汇总申请情况,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不宜纳入认定评定范围的情形。

  (五)资格复核。在联合审查之后(或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资格复核会,会同相关部门集体讨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情况进行复核,形成资格复核意见及通过人员名单。

  (六)名单推荐。对通过资格复核,属认定申请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联合审查情况编制认定推荐名单;属评定申请的,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由评委会提出推荐意见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联合审查情况编制评定推荐名单。

  (七)市政府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汇总推荐名单,在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八)发证和入库。市政府审定通过的申请人,确定为特色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申请表》的“核准意见”栏填写核准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制作特色人才证书。特色人才证书由受理部门向申请人颁发。获批的特色人才纳入我市特色人才库。

  办理时间

  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常年接受受理,受理部门详见《东莞市特色人才受理目录和受理部门联系信息》。

  其中,对于认定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半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认定程序;对于评定的申请,视当年申请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2次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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