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泰安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拓展:
泰山区哪些居民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未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参保人缴费期间政府补贴额有多少?
据此,泰山区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答复,具有泰山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居)协办员核实后在表格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将《参保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即可。期间,泰山区政府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对选择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年给每位参保人30元的补贴;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年给每位参保人60元的补贴;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年给每位参保人80元的补贴,缴费即补。不缴费不享受补贴。
另外,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同,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参保人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的居民,自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养老保险时,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养老保险金领取通知书,即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00元。当参保人出现出国(境)定居、死亡、跨县市区转出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情况时,可以退还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以外的保费。具体征缴服务电话为5366321,参保服务电话为8519141,泰山区参保群众可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