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13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37443名残疾人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畴,9.08万名残疾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万名残疾人享受了重度护理补贴。残疾人养老、医疗、临时救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率先在全省实施城镇困难残疾人参加医保补贴政策。
残疾人民生福祉更加厚实。实施白内障复明、助听器验配、精神病患者救助、人工耳蜗手术、假肢装配、辅具适配等康复项目,年均受益残疾人1.96万余名。为49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新建坡道、安装扶手、改建灶台、铺设无障碍通道,实现了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每年为超过1500名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持续推进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进行一次性资助,确保残疾人不因贫困而辍学。
残疾人特惠服务更加高效。全力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签约率95%,服务率92.9%,年受益残疾人5.9万余名。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三年来累计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182期,培训残疾人7128人次,通过集中安置、按比例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239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开展文化服务“五个一”活动,获得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团体总分第二名。参与十四运及残特奥会火炬传递、赛事保障和宣传服务,两名残疾人参与了咸阳市区站的火炬传递,11名残疾人代表陕西省参加了残运会和第八届特奥会,获得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6枚,1名残疾人参加了北京冬残奥会,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残疾人工作基础更加牢固。建立了统一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采取“上门办证、集中办证”方式,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证服务。深入推进市县残联改革,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专职、兼职、挂职等方式解决了基层残协工作人员配备问题,2715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全部落实。各级残疾人协会党的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建设得到有效提升。特殊教育、康复救助、托养照护等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蓬勃发展。康复医疗、辅具适配、就业培训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