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证书与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单位都需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这也适用于工厂自建的小食堂。
2.单位食堂分类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单位食堂是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因此,工厂自建的小食堂属于“单位食堂”。
3.业态与经营项目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食品经营主体需要按照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许可申请。如果食堂还涉及网络经营、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等,需要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4.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范畴,具体需要向相关业务部门咨询。
申请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场地平面图等。
提交申请: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现场审核: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审核,确保食堂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
获得许可:通过审核后,将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