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条件如下:
原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职工且在2001年12月22日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1.曾从事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2.曾从事过特殊工种(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符合特殊工种相应规定年限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原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职工且在2001年12月22日之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曾从事过特殊工种(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符合特殊工种相应规定年限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
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因病或非因工原因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达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