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
办理平台: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服务目录”›››选择“单位服务”下的“补缴申报”›››录入带*的必录项›››点击“下载模板”添加录入需补缴人员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点击“导入”;再点击“批量提交”即可。
线下窗口办理
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已全面实现同城通办,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可持以下材料就近选择任一服务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
2.根据人员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②属于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③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验原件;
④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提供《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是单位专管员,职工与我单位合同期内未缴纳医保,怎么办理补缴?未缴纳医保期间发生医疗费用补缴后可以报销吗?
答:单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和劳动合同并盖单位公章到服务大厅办理。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年限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