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利津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我县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以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为准)非本市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注: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创办经营企业的不在适用对象范围内;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适用对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