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屋房东怎样向公安报送信息?
出租屋出租人可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或通过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报送出租屋信息。
为进一步简化出租屋信息登记报送流程,东莞市公安局推出“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出租屋出租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出租屋信息报送工作。
“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报送流程:
1.1 进入“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登录”按钮
1.2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1.3 再点击“登录”后,可选择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两种方式登录
1.4 登录成功后,进入“莞e申报”的工作台,点击“个人申报”
1.5 点击在莞居住(暂住)地址的“新增”按钮
1.6 可选择居住地址或扫描居住房屋的门牌二维码
1.7 点击“提交”按钮后,联系房屋责任主体或社区民警确认个人住址信息,即完成个人居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