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
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申报条件
(1)申报补贴人员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旅游经济开发区;
(2)申报补贴人员须符合: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在泰安就业(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为来泰安入职的第一家单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且目前仍在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
(3)申报补贴人员发放补贴起始月份,以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为准。
地方特产2023-08-03 13:28:17佚名
1.补贴对象
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申报条件
(1)申报补贴人员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旅游经济开发区;
(2)申报补贴人员须符合: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在泰安就业(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为来泰安入职的第一家单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且目前仍在旅游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
(3)申报补贴人员发放补贴起始月份,以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