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武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流程
申请人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出具复核报告。
审批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2 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乡镇(街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与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的差额确定人均保障金额→在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7 日→公示期满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收到材料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次月发放低保金。
救助标准
城镇低保标准:8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80人/元/月。
申请材料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
3、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各镇街办公电话
新华:8708071
惠民:8705312
西河:8738905
龙归:6452218
重阳:6547038
西联:8732980
江湾:644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