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乙类药品在医保报销上有何不同?
答:一般来说,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医保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乙类药品需参保人按一定比例个人先承担部分费用(也就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剩余的费用再按比例报销。
具体来说
◆ 甲类药品(非集采产品)报销金额=药价×报销比例
举例
假设一种医保甲类药品,价格10元,报销比例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下同),那么报销金额=10元×80%=8元。也就是说,医保基金报销了8元钱,个人负担2元。
◆ 乙类药品(非集采药品)报销金额=(药价-药价×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报销比例
举例
假设一种医保乙类药品,价格10元,先行自付比例10%,报销比例为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那么需要个人先承担的费用是10元×10%=1元,报销金额=(10元-1元)×80%=7.2元,报销后个人自付1.8元,加上之前个人先行自付的1元,个人自付费用合计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