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审范围
1. 在咸阳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2. 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二. 逐级审核
1. 逐级审核时间截止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
2. 初级职称通过线下提交参评及认定材料,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3. 评审结果公示:市人社局、市档案局按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结果在咸阳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三. 申报方式
(1)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中级职称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
(2)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电子参评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任职称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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