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失业保险待遇明细
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月数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个人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与个人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三、死亡丧葬补助金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本人生前七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因社会公益事业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按此款标准提高百分之八十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每供养一人发给五个月,最多发给不超过失业人员本人生前十五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