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怎么报销?
门诊报销
此办事事项适用于参保人员因急诊、系统原因及因故需到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的,因病情需要转直辖市、其他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垫付的情形。
请您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顶端搜索框内输入“浙里医保”,点击“搜索”按钮;进入新界面后,点击“浙里医保(省医保局)”,就来到了“浙里医保”主界面。
详细步骤
选择主界面的“我要报销”中的“门诊费用报销”并点击进入“用户须知”界面。
请您仔细阅读《声明》并勾选同意后点击“进入办事”按钮:
办理方式有“本人办理”和“代人办理”两种:
第一种情况——若您是为本人办理门诊费用报销,请您选择“本人办理”,直接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第二种情况——若您是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办理门诊费用报销,请您选择“代人办理”,此时您需要录入被代办人信息(带有*的为必填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情形选择”界面,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带有*的为必填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上传材料”界面按要求上传发票、病历等材料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取件方式”界面,确认办结材料为“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
显示“提交成功”后即可等待受理结果,您此时就完成了“浙里医保”中门诊费用报销办事服务流程。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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