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困难情形材料(包括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应核验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申请方式: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申请程序:学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