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金蓝领”培训人员应为烟台市辖区企业在岗职工、技工(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男性)和50周岁(女性),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金蓝领”培训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技能竞赛。
(一)高级工培训
年满18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含)以上。
(二)技师培训
年满29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以上。
(三)高级技师培训
年满31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技师培训合格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8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