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1、凡在我市居住的公民有意愿将户口迁入的,以本人申请为主,按户口迁入落户地址分类登记。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同迁入
2、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信息: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
咨询电话:0373-5030639
地方特产2023-09-23 19:01:54未知
办事指南
1、凡在我市居住的公民有意愿将户口迁入的,以本人申请为主,按户口迁入落户地址分类登记。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同迁入
2、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信息: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
咨询电话:0373-5030639
九江中心城区社保卡服务网点地址电话
在新乡没房能落户吗 在新乡没房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