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房东需要向公安报送哪些信息?
出租屋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出租房屋房东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以下信息:
(一)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
(二)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
(三)出租屋地址及出租房间号;
(四)出租用途和租期。
出租屋信息应当自签订出租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当自承租人变更之日起或者自停止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转租房屋给他人的,应当自房屋转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