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金山区2023第十批次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3年2月2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咨询受理期限
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申请受理地点、电话
本市户籍家庭户口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各街镇受理地址、电话
ps:最终房源的数量和分配将按照本市户籍和非沪籍申请家庭的登录数量确定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