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及条件:
广西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广西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广西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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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A 层次人才
无需经过认定程序,由所在单位直接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B、C、D、E 层次人才
1. 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 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服务平台”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尚未齐全的,主动联系申请人或用人单位补充完善。
3.报审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受理范围和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平台”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按照《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审定、审批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