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对满足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照护补贴。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600元/人/年照护补贴。
申报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申报地
1.一次性育儿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双方填写《呼和浩特市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津贴发放申报表》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为呼市)社区/村居提出申请,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地的且夫妻双方均为呼市户籍的,需要提供另一方户籍地出具的未申请一次性育儿津贴证明。
2.照护补贴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到社区(村居)填写《呼和浩特市托育机构申领照护补贴发放申报表》。
(二)申报资料
1.一次性育儿津贴
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2.照护补贴
需提供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名单。
(三)申报时间
1.一次性育儿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
2.照护补贴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可在当年进行申报,当年未申报的,不予追加。